实务政策
关于宿州做好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和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宿州做好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和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确保缴存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使用需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和缴存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验审时间:
财补单位、地方企事业单位从发通知之日起至3月31日;
中央直属及省驻宿单位可为7月1日至8月31日。
二、年度验审范围:
在本市中心开户并缴存的所有单位。
三、年度验审主要内容:
1、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单位地址、单位性质、单位电子邮箱、法人代表、经办人员、联系电话等。
2、缴存职工基本信息:姓名 、个人账号、二代身份证号等。
3、缴存职工人数: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职职工。凡在我市已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存者。
4、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但最高不超过20%;职工和单位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选择一种相同比例统一执行。
5、缴存工资基数:各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我市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10431元, 中央直属及省驻宿单位可适当放宽。
四、年度验审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本单位缴存信息,信息如有缺失、错误请及时反馈。
2、各单位应及时办理缴存年审,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缴存相关数据计算方法:采用逢分进角取整或逢角进元取整两种,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计算方法固定使用,每月单位及个人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等同时使用这种计算方法。
4、各单位按中心要求内容认真准确填报《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年审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携带U盘(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中心及各网点。
5、单位职工缴存的工资基数和比例中心每年验审一次,经确定后在年度内不再变更,如有变动需在次年进行年度验审。个人缴存者每年7月参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6、在年度内缴存单位因出现人员增减如新录用、调入、调出、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况,经办人应于每月15日前及时到中心及各网点报送变更(增减)清册,并按核对数据于25日前汇款至归集银行中心专户上,账款相符后中心及时准确入账。每名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个人账户,职工存在2个以上账户的,缴存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新缴存单位为新进人员开户的,以前未有账户的可直接设立账户;原有账户未封存属正常状态的,中心不予办理开户、销户、转移等手续。
7、凡不办理验审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单位,须提供暂缓调整的书面申请,逾期不报的视为本年度不作调整,由此造成单位挂帐、数字不符,无法核对、输入以及职工无法办理使用等情况,责任由缴存单位自行承担。
8、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要履行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等报批手续。
9、中心及各网点要严格按年度验审要求,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单位基础数据更新,为2016年度归集工作做好准备。
各缴存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年审资料,避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请各缴存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2016年2月29日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实行网银支付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实行网银支付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了简化社保待遇报销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决定于2016年4月1日起社保待遇全面实行网银支付。
政策链接:http://www.xahrss.gov.cn/news/tzgg/9173.htm
调整内容
网上银行支付的范围和内容:社保中心所有社保待遇及相关费用取消支票及现金报销方式,待遇费用通过各业务银行网上银行和人民银行西安金融结算中心支付到参保单位和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取消发放失业金银行卡业务;
待遇报销回单的查询领取:参保单位可在社保中心三楼经办大厅的查询机上查询、打印本单位职工社保待遇报销回单,如有需要可到财务部基金收缴窗口盖章。
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的收集:
1.每个参保单位只能提供唯一的一个回款银行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参保单位提供账户信息所需资料:《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纸质+电子)、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的纸质资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各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须于2016年3月24日前递交到FESCO陕西公司进行办理。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收集
取消发放失业金银行卡业务,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同时提供职工本人西安本地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失业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待遇享受人;
办理工伤人员定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时,同时提供享受人身份证复印件、西安本地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
门诊特检特治费用取消现金报销,在递交报销资料时提供报销人本人的身份证和西安本地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基金财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银直接支付给报销人;
个人银行账户开户银行选择范围共15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西安银行、北京银行、秦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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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
关于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
三、放宽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
四、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2016年3月7日 |
关于杭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杭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人才服务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杭州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杭州市工作(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通知内包含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申报材料以及有关要求。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1日
关于遵义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遵义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遵义汇川区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1.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7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中山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中山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中山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肇庆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肇庆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7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枣庄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枣庄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9%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从2016年01月开始的在职、入职办理中人员(不包含离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9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长春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长春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长春当地调整数据的通知,
所属地区:长春
执行时间:2016-04-07
主要内容:长春2016.4截单变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7:00之前(仅限4月份),逾期进入下月申报,请周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30日
关于湛江 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湛江 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企业部分调整为0.8%,个人部分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需要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原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5日
关于运城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运城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运城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2016年1月1日开始,运城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其中,企业部分6元,个人部分4元)。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0日
关于云浮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云浮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企业部分调整为0.8%,个人部分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2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余姚社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余姚社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比例调整为0.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9前
(六)A 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1-2月,因此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退费
B 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调整月份之前的生育险按原缴存比例操作
C 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9日
关于义乌市2016年工伤、生育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义乌市2016年工伤、生育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义乌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生育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比例企业部分调整为0.2%
生育保险比例企业部分调整为0.4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3日
关于张家界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张家界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张家界市社保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从2015年10月开始、离职:2015年10月起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因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退费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生育保险不能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1日
关于张家港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张家港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张家港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从1.5%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3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5日
关于湛江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湛江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地税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1日
关于湛江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湛江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关于湛江市生育保险报销的通知,
所属地区:湛江
执行时间:2015-02-01
主要内容:湛江市社保局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从2015年1月起发生的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的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受理至2017年1月31日止,超期不再受理,2016年2月1日起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时限按省、市规定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运城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运城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
所属地区:运城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2016年1月1日开始,运城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其中,企业部分6元,个人部分4元)。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1日
关于运城 2015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运城 2015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01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从调整当月开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4日
关于运城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运城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运城社保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比例调整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10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4日
关于余姚市工伤保险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余姚市工伤保险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余姚市社保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工伤保险费率由1.1%下降至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1月在职员工
(四)新比例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年3月3日,系统已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3月3日
关于调整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接宿州市公积金中心文件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地区:宿州
二、调整项目: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新政策内容: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由930元调整为1250元,最高缴存基数由10011元调整为10431元。
四、新政策执行时间:2016年2月1日起
五、涉及客户及员工:宿州公积金员工
六、政策依据:《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和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七、补缴政策:新增员工公积金补缴按照最新基数上下限执行
八、其他解读:
1、 2月在职员工涉及公积金最低缴存下限的全部按照最新的最低缴存基数1250元缴存;2月前入职员工涉及公积金最高缴存上限的不做调整,仍按照10011元缴存;
2、 本次调整只涉及缴存上下限的员工,未涉及上下限的员工不做任何调整,我司后期会根据公积金中心通知开展年度调基工作。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中心运行部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
关于阳江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阳江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阳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企业部分调整为0.8%,个人部分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西安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西安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16)号文件的通知,
所属地区:西安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1、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放、取环)计划生育手术最高补贴标准由原来300元调整为1000元;
2、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在原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5日
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的通知
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2006】6号)、《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86号),现将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内容
1. 调整时间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放、取环)计划生育手术最高补贴标准由原来300元调整为1000元;
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在原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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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
关于调整亳州市社会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亳州市社会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
接亳州市社保局征缴科口头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地区:亳州市
二、调整项目:社会保险补缴政策
三、新政策内容:
自2016年3月起,社保新增人员可补缴月份调整为三个月,超过三月以上的补缴将不再审批受理。
四、新政策执行时间:2016年3月1日
五、新政策依据:亳州市社保局口头通知
六、涉及客户及员工:2016年3月起亳州地区社保新增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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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中心 运行部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
关于泰州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泰州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泰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费率调整为1.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8日
关于泰州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泰州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泰州市社保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调整为企业1%,个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2日
关于台州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台州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台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单位部分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7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随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随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工伤保险费率由0.75%下调至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离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年3月31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3月4日
关于韶关市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韶关市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调整为企业0.8%、个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8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9日
关于衢州 2016年工会经费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衢州 2016年工会经费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会经费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0.8%征收,由单位承担。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工会费不涉及差额补缴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1日
关于莆田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莆田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医疗保险比例单位部分由7%调整为5.7%,个人部分仍为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若补缴之前的月份,按新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7日
关于南京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南京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缴费费率从0.8%调整为0.4%(南京明茂置业、南京海峡城)
(2)缴费费率从1.2%调整为1.3%(富乐化学)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3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1日
关于梅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梅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7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南宁 2016年工伤保险(自治区)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南宁 2016年工伤保险(自治区)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自治区)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自治区社保中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离职 3月离职员工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八)其他:此次费率调整指自治区社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2日
关于茂名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茂名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企业部分调整为0.8% 个人部分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泰州 2016年工伤保险(扬州外事)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泰州 2016年工伤保险(扬州外事)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泰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扬州外事)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费率调整为企业1.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3月补交仍按旧比例执行即:企业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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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2日
关于太仓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太仓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现采集太仓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操作细则如下:
社保基数范围:上下限暂未公布
缴费基数:整数,按2015年度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进行申报
缴费比例:目前没有变化
缴费精度:个人、公司缴费分别四舍五入到分位
补交政策:暂未公布
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年4月1日。
采集截止日期:2016年3月17日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10日
关于沈阳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沈阳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沈阳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1)自2016年4月1日起将停止向参保人员发放《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下称《就医手册》),已发放的《就医手册》仍可继续使用。
(2)2016年4月1日以后,就医时直接出示社会保障卡即可就医;如使用医保卡挂号的,需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就医手册》在过渡期内仍可以用于参保患者身份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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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7日
关于临安市2016年生育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临安市2016年生育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临安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1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3日
关于辽阳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辽阳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辽阳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辽阳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辽阳地区的社保和公积金2016年4月的企业大基数月调及增减变动时间截点为4月1日11:00;
从2016年5月起,辽阳地区的社保和公积金企业大基数月调及增减变动时间截点变更为本月1日17:00前(遇节假日提前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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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关于莱芜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莱芜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莱芜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从2015年11月开始的在职人员、离职人员到2016年02月结束、入职办理中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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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8日
关于揭阳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揭阳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2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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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7日
关于江门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江门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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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7日
关于惠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惠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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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7日
关于黄石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黄石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黄石市医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至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产生的差额需要退回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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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1日
关于淮南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淮南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南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淮南
执行时间:2016-02-21
主要内容:淮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2月21日起统一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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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4日
关于淮北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淮北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淮北
执行时间:2016-03-01
主要内容:淮北市参保证明从3月1日开始由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员工在自助服务机上自助打印,柜台将不会出具个人参保证明。员工携带二代身份证或者社保卡都可打印,参保证明不需社保机构盖章,可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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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4日
关于杭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杭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杭州
执行时间:2016-03-07
主要内容:杭州省直、市直公积金针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有所放款,内容为一、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三、放宽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四、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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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9日
关于海南省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海南省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琼府〔2016〕25号文件的通知,
所属地区:海南省
执行时间:2016-05-01
主要内容: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6元。
(涉及城市:海口市、三亚市)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
(涉及城市:琼海市)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3元。
(涉及城市:文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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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2日
关于广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广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8%、0.64%和0.4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5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广州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广州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调整为企业部分0.48%或者0.64%(广州友谊大库比例),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2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5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广东省省标准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广东省省标准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4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5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佛山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佛山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5%,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7日
关于东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东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企业部分0.5%,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六)A 涉及差额补缴:不需要
B 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原比例执行
C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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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7日
关于大连市开发区 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大连市开发区 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金州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比例恢复到18%,个人比例8%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3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照旧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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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关于郴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郴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的通知,
所属地区:郴州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2016年4月1日后郴州市不能跨年补缴养老保险费;
但2016年4月1日后仍可补缴2016年1月至3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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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9日
关于潮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潮州市2016年失业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企业部分0.8%,个人部分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3前
(六)A 涉及差额补缴:不需要
B 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原比例执行
C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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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7日
关于宜春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宜春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宜春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宜春市
执行时间:2016-03-01
主要内容:(1)宜春地区2016年大病标准由100/年元调至130元/年;
(2)以2016年3月份在职人员名单为准,在四月份费用中收取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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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关于2016年度张家口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张家口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根据张家口社保以往的规定,待2016年养老保险新的上下限确定后,从2016年1月起低于新下限缴费的员工(包括离职人员),需进行差额补缴。故建议各单位在员工离职时,预留出离职员工养老保险的差额部分,以便调基时进行差额补缴。供应商根据实操预估的养老下限为2600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至分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离职 到2016年07月结束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2016年1月至7月,离职人员养老基数低于2600元会在离职当月进行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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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8日
关于2016年度永州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永州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永州市社保部门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标准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3094元-实际工资总额(无上限)
(三)基数精度:保留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1月至3月,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补缴调整月份之前的医疗保险按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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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1日
关于2016年度新余市工伤补充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新余市工伤补充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余人社字【2015】14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补充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从44元/年付调整为52元/年付
(三)基数精度:保留到元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2016年1月在职人员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09前
(七)A 涉及差额补缴: 不涉及
B 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无法跨年补缴
C 其他: 供应商在文件中的行业分类属于二类行业,故按二类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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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7日
关于2016年度铜川市医疗、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铜川市医疗、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铜医保发【2015】7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未公布
(2)2663元/3550元-13312元
(基数低于2663元的,按2663缴纳;高于2663低于于3550的,按3550缴纳;高于3550低于13312的,按实际缴纳。
(三)基数精度:保留到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
在职、离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5前
(七)A 涉及差额补缴: 是
B 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比例执行
C 其他: 目前由于铜川市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故以上的基数范围为预估值,待正式公布后,将根据正式公布的基数范围从2016年1月起进行差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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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4日
关于2016年度苏州市市区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苏州市市区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苏人保规[2016]5号文件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697元-18245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至分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无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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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关于2016年度随州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随州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随州市社会保险局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标准
社会保险基数范围:2000元-9800元
(三)基数精度:保留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到2016年01月结束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9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不可以补缴
(九)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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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8日
关于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武人社险中心〔2016〕1号
各社保处、东湖分局,各新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一)单位职工
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时,应以本单位申报当月的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在本单位2015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无2015年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无本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一名职工仅申报一个缴费工资,各险种统一申报。
(二)单位退休人员
若用人单位存在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改制科研院所在改制前的退休人员和从企业剥离的中小学退休教师,还应为其申报养老金,作为其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申报时应以本单位申报当月的退休人员为对象,以退休人员2015年12月月养老金作为申报养老金,无2015年12月月养老金的,以申报当月月养老金作为申报养老金。
二、申报时限
2016年2月1日至 2016年6月20日。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及养老金时,一般应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特殊情况的采取其他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用人单位登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wh12333.gov.cn,按“操作指引”办理缴费工资和养老金申报业务。其中未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应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手续,签订《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并领取“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名及密码;
2、用人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职人员工资申报之前,应先通过“个人一般信息变更”查询在职职工在社保系统登记的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如联系方式缺失或有变更的,须通过该模块补录或变更“参保人联系手机”或“参保人联系电话”;
3、用人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个人工资年度申报”和“非统筹退休人员工资申报”模块完成申报后,生成打印《武汉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以下简称附表1)、《武汉市2016年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以下简称附表2)和《武汉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附表3),经单位负责人、职工(退休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携带附表1、附表2、附表3、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通过“网上申报-社保业务审核入口”模块对用人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年度工资申报业务进行复核办结。
(二)其他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在办理在职人员工资申报之前,应先通过“个人一般信息变更”查询在职职工在社保系统登记的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如联系方式缺失或有变更的,须通过该模块补录或变更“参保人联系手机”或“参保人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下载附表1、附表2和附表3,并按有关规定填写,并确认无误;将填好的附表1、附表2和附表3经单位负责人、职工(退休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携带附表1、附表2、附表3、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年度工资申报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无误后,根据申报业务种类通过“年度工资申报”、“特殊(双基数)退休人员退休费”或“大单位批量工资申报”模块完成对用人单位年度工资申报的录入及复核业务。
四、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为在职人员申报缴费工资前,应先确保职工在社保系统登记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如联系方式缺失或有变更的,须补录或变更职工基本信息中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二)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缴费工资时,应与单位财务年度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年报表进行核对,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不能低于单位缴费工资总额;为退休人员申报养老金时,应严格按照《关于认真核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退休金组成项目的通知》(武劳社〔2004〕53号)及相关规定核实。
(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于社保系统已记载其养老金数据,单位无须再为其申报养老金,统一由社保部门按2015年12月月养老金进行申报;无2015年12月月养老金的,暂按2016年6月月养老金进行申报,待养老金按当年新标准核定后,再对其养老金调整之前少划入的个人账户予以补记。
(四)用人单位未在申报时限内为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2016年6月该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申报缴费工资。
(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得瞒报漏报。各社保经办机构应坚持“两表两签字”制度,认真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及经职工本人和法人代表签字认可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汇总表。
(二)各社保经办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进行抽样电话回访,核查缴费工资申报的真实性。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审核缴费工资及养老金申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风险控制及经办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4〕26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各社保经办机构应认真组织好201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在申报时限内完成缴费工资申报相关工作,我市新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四)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另行通知。
关于2016年度宁乡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宁乡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宁乡县社保部门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标准
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715-13575
(三)基数精度:保留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截止3月仍在职员工、包含1月开始离职员工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1月至3月,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未公布
(九)其他: 补缴2016年的按照新基数2715-13575缴费,补缴2016年之前的月份按照实际操作情况来缴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0日
关于2016年度湖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湖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基数范围:2419~3736
(三)基数精度:整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1月在职员工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年3月3日已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3月3日
关于2016年度抚州医疗、大病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抚州医疗、大病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抚人社字【2015】186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大病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4年度抚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32元。
(2)基数范围:3732元-11196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2月在职人员需要补差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大病不能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8日
关于2016年度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500元-17490元
(1)12+12:最低单边缴存额90元、最高单边缴存额1049元;
(2)6+6:最低单边缴存额180元、最高单位缴存额2099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 12+12% ~ 6+6 12+12%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无
(三)基数精度:整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入职办理中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3-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基数执行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9日
关于2016年度滨州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滨州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滨人社字【2016】26号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670元-13350元
(三)基数精度: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离职
入职办理中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离职员工自2016年1月起补缴单位和个人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8日
关于大庆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大庆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庆失业保险户口类型调整通知的通知,
所属地区:大庆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农村户口的企业职工参保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缴费也可以不缴费。如果不缴费,以后按照农民工的标准享受失业待遇;如果缴费,连续缴费满一年后,失业后按照城镇户口的手续办理领取失业金的相关事宜,可以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享受待遇。已经参保的农村户口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更改缴费方式,单位出具信息变更表及更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失业窗口办理,从下月起即生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11日
关于大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大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大连
执行时间:2016-03-01
主要内容:2016年度社保登记证年检工作现已开始。
凡2014年12月31日前建户的参保单位,均应参加本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为确保贵司此次年检工作顺利进行,请于2016年5月30日前确认并回复相关信息(见附件:华厦客户信息采集表)。
(只针对社保单立户,进行2016年度社保登记证年检)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25日
关于2016年度永州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永州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永州市社保部门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湖南艾珂)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标准
养老保险基数范围:2715元-13575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2016年01月仍在职员工
离职 从2016年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1月至3月,因基数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补缴调整月份之前的养老保险按照新基数上下限操作
(九)其他: 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关于亳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亳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亳州市社保局征缴科口头的通知,
所属地区:亳州
执行时间:2016-03-01
主要内容:自2016年3月起,社会保险新增缴费人员可补缴月份调整为三个月,超过三月以上的补缴将不再审批受理。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3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