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政策
关于郑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郑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郑社保[2016]19号的通知
所属地区:郑州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1、参保单位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网站(http://www.zzsi.com)下载《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
2、参保单位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有工资变动的参保职工工资及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并按要求上传资料;
3、网上申报完成后,参保单位应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年检业务。(无法完成注册或无法进行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注册。)
4、参保单位在办理2016年社会保险年检业务时,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对五个险种的参保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核定单位缴费情况,统一参保单位的基本信息。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6日
关于宿迁市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自查和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关于宿迁市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自查和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鉴于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单独发文征集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
按以往惯例,我司要求从即日起开始采集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请各合作单位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征集,请于4月25日前上报至我公司。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请单独说明。
注:
上下限基数要到六月底七月初统一公布;
起调日期原则上为2016年7月1日,具体情况以届时通知为准;
所有基数请按我公司提供的基数反馈表格式反馈;
凡是涉及基数下调的员工,请附上员工去年一年的工资表,并加盖员工所属公司的公章;
所有基数精确到个位,取整数;
请注意员工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避免出现“科学计数”和“位数不足”的问题;
2016年新增员工原则上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1日
关于淮安2016年失业比例调整通知
关于淮安2016年失业比例调整通知
自2016年4月1日起,淮安市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5%下调至1.0%,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注:近期关于江苏省各地区失业比例下调的文件陆续出来,省文件里面指出“由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但是各地区在执行1-3月退费的说法不一致,我们各地区的供应商同事也在积极跟进关于退费的问题,但是社保部门一直未给出关于退费的正式文件。所以为了能够使客户收到的退费金额和社保部门所退的费用一致,我们将会在收到退费通知或者退费金额时的第一时间将通知告知大家,谢谢!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1日
关于2016年度连云港失业调整通知
关于2016年度连云港失业调整通知
自2016年1月1日起,连云港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下调至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不变。
当地社保局对1-3月差额核减方式为: 2016年4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5%;2016年7月1日起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部分0.5%不变,2016年1月-3月已离职员工不予退费。
补缴规则:新增员工补缴按费用所属期政策进行补缴。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2016年度连云港工伤调整通知
关于2016年度连云港工伤调整通知
自2016年4月1日起 工伤缴费比例由0.5%下调为0.4%,工伤补缴2016.3.1日之前工伤按1%比例补缴,补缴2016.3.1之后按新比例补缴。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长沙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长沙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长沙
执行时间:2016-03-21
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定于2016年3月2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1日
关于长春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长春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长春
执行时间:2016-04-05
主要内容: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属于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调整为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为准封存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
2.属于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的,企业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调整为两项材料选择提供一项即可);
3.提取证明材料是最近两个月还款证明,修改为,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
4.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的材料中“首付款收据原件”不需要再提供;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合同期内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且不允许累计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按照《细则》规定执行且不允许累计提取;
6.凡《细则》中涉及提供夫妻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7日
关于扬州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扬州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5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5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5-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暂无规定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盐城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盐城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盐城市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以上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供应商实操时间,按文件规定应于2016年1月份执行新比例,因按原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如何退费,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延吉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延吉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延吉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5日
关于徐州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徐州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社保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下调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官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实际调整从2016年4月1日起操作,2016年1月-3月按旧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社保部门将进行核减,具体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宿迁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宿迁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宿迁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下调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暂时未出
(八)其他:官方文件从2016年1月起执行,但供应商反馈实操从2016年4月起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7日
关于兴化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兴化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兴化市企业失业保险比例下调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4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暂无规定
(八)其他: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兴化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兴化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兴化市企业工伤保险费率调整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1月结束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未规定
(八)其他:因比例下调而产生的差额将在4月份的账单中进行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西宁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西宁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西宁市社会保障管理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西宁
执行时间:2015-12-01
主要内容:从2015年12月1日起西宁市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产前检查补助”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5日
关于吴江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吴江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吴江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入职办理中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9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涉及补缴
(八)其他:由于苏州分公司两年内没有发生工伤,故根据文件规定给予调低比例的奖励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无锡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无锡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无锡财政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新比例应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但2015年10月-2016年3月的差额如何多退少补,另行通知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单立户有如下调整: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1.1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创新中心 0.7
杰斯比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1.4
迪卡侬(无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0.7
上海容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7
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1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1日
关于无锡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无锡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无锡财政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7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新比例应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但2015年10月-2016年3月的差额如何多退少补,另行通知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单立户有如下调整: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1.1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创新中心 0.7
杰斯比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1.4
迪卡侬(无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0.7
上海容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7
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12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1日
关于铜川市 2016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铜川市 2016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2%
(2)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3%(2016年1月-6月);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6%(2016年7月-12月)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涉及补缴
(八)其他:工伤保险新比例执行时间:2016年3月1日起
生育保险新比例执行时间:0.3%(执行时间:2016年1月-6月);0.6%(执行时间2016年7月-12月)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8日
关于调整威海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威海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各单位应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自2016年1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三)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13300元,最低限额暂按1700元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8%,最高不高于12%。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原则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三、调整方式
各单位申报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www.whzfgjj.com)进行调整,具体规定详见《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管理规定》。
(二)未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仍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厅办理调整基数和比例的手续。
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单位办事成本,减少窗口排队等候,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快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
四、有关调整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原则上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2016年度的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截止6月30日。
(二)各缴存单位调整基数时应提供:
1.《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汇缴清册》或到管理中心各服务厅拷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表》(单位盖章)一式二份;
2.单位所有人员2015年12月份发放的《工资明细表》,经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缴存基数后返回单位。网上申报的单位应于网上操作完成后10日内报送。
3.2016年新开户单位另需提供上月或当月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三)为保证缴存职工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和比例的同时,应对已在管理中心留存的单位基础信息和职工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
(四)各缴存单位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后一个月内,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9日
关于调整太仓市2014年度社会医疗保险
关于调整太仓市2014年度社会医疗保险
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对2014年度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保险和健身消费的额度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往年结余的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医疗(健康)保险产品和阳光健身锻炼消费的额度,由原来的超过4000元部分调整为超过3000元部分。
二、调整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一)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高至300元;二级医院由原来的400元提高至500元;
(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结报规定4万-8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由原来结付75%提高至80%;二级及以上医院由原来结付65%提高至70%。8万以上的由原来结付85%提高至90%。
三、调整医疗专项基金筹资水平
(一)离休人员的医疗专项基金2014年起按每人每年35000元的标准筹集;
(二)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专项基金2014年起按每人每年25000元的标准筹集。
四、调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由原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80元、退休人员由原每人每年40元调整为60元。
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0日
关于常熟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关于常熟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服装城劳动保障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社、财政、地税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6〕13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率暂由现在的2%下降为1.5%,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特此通知。
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6日28日
关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61号)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现就我市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
二、各辖市、区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自4月份开始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其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管理经办机构予以核退。
三、各辖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动态全覆盖。
各辖市、区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报告。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
关于调整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川社险办〔2012〕15号)和《关于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率浮动办法
(一)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考核期内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支付给用人单位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简称支缴率),于当年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或向下浮动。
(二)支缴率的考核期为上年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每年浮动一次。
(三)考核期内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当年不浮动。
(四)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流程〉的通知》(成安监〔2012〕127号)的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用人单位,在达标有效期内经核定应上浮费率的,其费率不上浮,按基准费率缴费。
二、费率浮动标准
(一)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浮动标准为:(1)0≤支缴率≤100%,费率不浮动;(2)100%<支缴率≤150%,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3)支缴率>150%,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二)用人单位属二至八类行业的,浮动标准为:(1)支缴率为0,费率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2)0<支缴率≤60%,费率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3)60%<支缴率≤100%,费率不浮动;(4)100%<支缴率≤150%,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5)支缴率>150%,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三)浮动后的缴费费率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三、不纳入用人单位费率浮动考核的适用范围
(一)用人单位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其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二)用人单位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其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三)用人单位职工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受到伤害,其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四)用人单位工伤人员经康复确认后在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支出;
(五)用人单位2003年12月31日前的老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六)用人单位因依法改制、分立、合并、转让等原因发生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出;
(七)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长期待遇支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3日
关于天津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津劳社局发(2007)69号和津人社局发(2012)42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市区大库缴费比例调整为0.2%
(2)开发区大库缴费比例调整为0.3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天津外资原从2015年10月起,开发区大库工伤比例调整为1%,XP系统也同步进行了调整,后实际未作调整,仍按原先的0.8%缴纳,却未通知我司。这次再次调整时,才发现此问题。故实缴上,2015年10月-2016年3月,开发区大库工伤比例实际为0.8%。以上调整会在4月账单中显示。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天津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津劳社局发(2007)69号和津人社局发(2012)42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调整为0.3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天津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年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年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首月调整,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其他:涉及客户:世茂新里程、世茂新纪元、通用医疗天津公司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5日
关于天津市(单立户)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单立户)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津劳社局发(2007)69号和津人社局发(2012)42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4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涉及调整的客户:
(1)丰田汽车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CS1401575
(2)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107785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3日
关于泰州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泰州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泰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调整为1%,个人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6日
关于太仓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太仓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关于停用原劳动保障卡的通知,
所属地区:太仓
执行时间:2016-07-01
主要内容: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原太仓劳动保障卡的使用。请尚未换发“省卡”的个人,及时到所属镇(区)的社会保障所(局)办理 “省卡”申领手续。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太仓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太仓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9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暂无规定
(八)其他:以上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供应商实操时间,按文件规定应于2016年1月份执行新比例,因按原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社保如何操作,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太仓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太仓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太仓市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太仓市2016年度年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将在2016年4月份统一征收,标准为80元/人/年,所有在职人员均需缴纳。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台州 2015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台州 2015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比例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07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06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07-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因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补缴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苏州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苏州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苏州市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根据《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单病种定额结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园区保障水平,2016年4月1日起对园区医疗、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见附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苏州市区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苏州市区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社保部门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官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实际调整从2016年4月1日起操作,2016年1月-3月按旧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社保部门将进行核减,具体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松原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松原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松原市医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松原
执行时间:2016-05-01
主要内容:
职工工伤复发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工伤复发就医期间的伙食补助包含在付费范围内。
职工工伤复发持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老工伤鉴定材料)、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填报《松原市职工工伤复发就医登记表》,在入院24小时内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四平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四平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四平市医保中心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由0.6%调整为0.7%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2015年10月在职员工需补收工伤保险比例差额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工伤保险不能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1日
关于厦门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厦门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降1%,即本市城镇职工(含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8%下降到7%;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4%下降到3%;职工个人的缴费费率不变,仍为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3月因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退款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原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潜江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潜江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3月结束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原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潜江 2016年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潜江 2016年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4%;
2.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0.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照原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1日
关于南通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南通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比例从1.5%下调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失业保险从4月开始调整缴费比例,1-3月多征收部分将在后期进行退费或核减。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6日
关于南通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南通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企业从1.5%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4日
关于南京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南京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比例从1.5%下调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1月起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7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1)2016年1月至3月,已离职和在职的人员都将针对差额部分进行退费。
(2)暂时南京未出台相关红头文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南京市 2016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南京市 2016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2)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1)失业保险新比例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1月-3月因原比例多缴纳的费用,将在4月份的账单中进行退费
(2)工伤保险新比例官方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实操供应商反馈从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龙岩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龙岩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龙岩当地政策的通知,
所属地区:龙岩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 所有单位都应按1.6%的比例安置残疾人,未按规定安置的应缴纳“残保金”。我省规定每年5月份为“残保金”的集中申报缴纳期,各单位2016年应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96%申报缴纳“残保金”。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9日
关于临汾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临汾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1%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05月开始
离职 到2015年05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05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05-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需补缴2015年5月至今的差额部分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原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聊城市(单立户)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聊城市(单立户)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8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离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6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需差额补缴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
(八)其他:只涉及到聊城帝斯曼单立户(高新区)的部分,聊城大户维持原比例不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5日
关于连云港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连云港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1)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2016年4月-6月)
(2)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2016年7月起)
(3)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9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2016年4月之前的,按旧比例执行;新增员工补缴按费用所属期政策进行补缴。
(八)其他:(1)因官方规定,从2016年1月起,执行企业缴费1%的新比例,故连云港社保局需对2016年1-3月的差额进行抵扣。
(2)抵扣方式:2016年4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5%;2016年7月1日起单位部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部分0.5%不变。
(3)2016年1月-3月已离职员工不予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连云港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连云港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由0.5%下调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2016年3月1日之后的,按新比例执行。
(八)其他:补缴2016年3月1日之前的,按1%比例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溧阳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溧阳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八)其他:以上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供应商实操时间,按文件规定应于2016年1月份执行新比例,因按原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社保如何操作,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1日
关于昆山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昆山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昆山市人社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纳比例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文件规定新比例追溯至2016年1月,故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按原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待人社局完成核减后,再另行通知如何退费。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黄石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黄石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黄石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7%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截止3月底在职员工
入职办理中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3-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需要补差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7日
关于淮安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淮安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政府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4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2016年4月前失业保险的,在相关部门正式发文前,暂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1、自2016年1月-3月按原比例1.5%多缴纳的失业保险是否核减,待相关部门正文发布后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淮安市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淮安市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淮安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5年10月在职、离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9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未规定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怀化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怀化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怀化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至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离职 (包含1-3月离职)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新比例从2016年1月开始生效,1-4月离职人员需退费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不能跨年补缴,补缴本年度的按新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合肥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合肥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合肥
执行时间:2016-03-07
主要内容:(一)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2.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原符合晚育条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三)2016年1月16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已生育的女职工,至2016年1月16日98天产假仍未到期,按照《条例》规定延长60天产假的,延长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2016年1月16日之前生育的女职工享受延长2个月产假生育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晚育、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已享受的予以抵扣。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5日
关于杭州 2016年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杭州 2016年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费率由1.2%下调至1%;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3%。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2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2-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2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因此比例调整而产生的差额需退费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调整月份之前的生育险、工伤险按原缴存比例操作
(八)其他:下调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具体操作时间从2016年4月开始实施,涉及2016年2月和2016年3月未享受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减征费额,于2016年4月和2016年5月在当月应征费额中核减,单位缴费基数以核减月基数为准。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杭州(省直公积金)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杭州(省直公积金)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所属地区:杭州(省直公积金)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杭州省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费公公租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调整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5日
关于陕西省各市2015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陕西省各市2015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省各市
执行时间:2015-08-01
主要内容:(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现陕西省地税局公布了部分城市的具体扣除额上限,请详见附件。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哈尔滨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哈尔滨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2016年4月申报截单时间提前的通知,
所属地区:哈尔滨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
因哈尔滨市社保局近日正在进行办公地址迁移,结合我司的实际申报情况,为保证申报业务顺利进行,现将本月申报结单日提前至15日,若有增减员变化请在4月15日15:00前发送委托。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1日
关于哈尔滨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哈尔滨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2015)242号文件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9%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5年10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5年10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是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原比例执行
(八)其他:按照哈人社发(2015)242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4月1日起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变更为0.9%,现参保人员依据实缴情况从2015年10月1日起退还比例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6日
关于贵阳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贵阳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贵阳工伤比例调整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由1.2%调整为0.9%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1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八)其他:是否需退费尚未明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1日
关于阜阳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阜阳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阜阳市社保卡信息中心口头的通知,
所属地区:阜阳
执行时间:2016-04-01
主要内容:阜阳市自4月申报起,新入职员工如需办卡,需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阜阳市社保局二楼信息中心个人申请办理,单位将不再代办。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阜阳市调整社保卡办理方式的通知
关于阜阳市调整社保卡办理方式的通知
接阜阳市社保卡信息中心口头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地区:阜阳市
二、调整项目:社保卡办理方式
三、新政策内容:
办理方式:阜阳市自4月申报起,新入职员工如需办卡,需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阜阳市社保局二楼信息中心个人申请办理,单位将不再代办。
四、新政策执行时间:2016年4月
五、新政策依据:阜阳市社保卡信息中心口头通知
六、涉及客户及员工:阜阳社保在职员工
七、政策解读
1、阜阳市社保卡办理材料审核制度严格,员工提供到我司的照片多数不符合办卡要求,导致社保卡出卡率低,且因为社保局办卡周期长,很多客户及员工反映不能及时领卡,经对比发现员工自行办卡方式简单、出卡周期短,为保障员工权益,我司与社保卡信息中心协商:自4月起,我司新入职员工将采取个人申请方式办理社保卡,原则上单位将不再代办。
2.社保卡办理地址:
阜阳市文峰路社会保障大厦二楼信息中心农业银行社保卡办理窗口
3.办卡条件:职工正常参保次月即可自行办理社保卡
4.办卡材料: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一张白底1寸彩照到指定地点即可办理(办卡中心支持员工当场摄像)
5.临时卡,需本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住院证明申请办理。
6.员工社保卡消磁、挂失、换新卡等,请前往社保卡信息中心进行更换
7、4月前入职未出卡员工,我司将安排统一排查办理,请知悉
运营管理中心运行部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
关于福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福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地税的通知,
所属地区:福州
执行时间:2016-05-01
主要内容:
2016年5月起,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2016年5月份应当申报缴纳而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费款从6月1日起计算加收滞纳金。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8日
关于福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福州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地税的通知,
所属地区:福州
执行时间:2016-05-01
主要内容:
2016年5月起,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2016年5月份应当申报缴纳而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费款从6月1日起计算加收滞纳金。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8日
关于德州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德州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6%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离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需补征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5日
关于德阳市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德阳市 2015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德阳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4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5年10月起在职、离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5-10-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大庆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大庆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庆政办【2015】4号文件的通知,
所属地区:大庆
执行时间:2016-05-01
主要内容:
大庆市作为全民参保试点城市,要求所有的员工都必须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家庭成员也要填写此表,请通知各委托机构,让员工仔细阅读附件一到附件三,认真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用A4纸打印),夫妻和子女各一份,未婚的员工父母和本人各一份,每人三份。请于4月30日前提交。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0日
关于慈溪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慈溪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慈溪社保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慈溪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
根据慈溪市地税局的通知,从2016年1月开始按月征收慈溪市残保金,按社保缴纳人数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
另补征2015年残保金.按照2015年12月在职人员名单收取,每人20元。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5日
关于成都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成都市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成人社(2015)29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调整为0.32%,个人不缴费。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3日
关于成都市(大库)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成都市(大库)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32%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4月在职人员(大库员工)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0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8日
关于常州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常州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常人社发〔2016〕75号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比例调整为企业1%,个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8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1月-3月退费处理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无
(八)其他:退费根据社保退费到供应商账户后,进行冲抵。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常州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常州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根据常州市社保局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缴费比例企业从1.5%调整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不涉及补缴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八)其他:2016年1月至3月差额,因比例调整产生的差额会根据社保局政策退还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4日
关于常熟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常熟市 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从1.5%下调为1%,个人0.5%不变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1月在职人员、入职办理中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5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新比例
(八)其他:官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实际调整从2016年4月1日起操作,2016年1月-3月按旧比例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社保部门将进行核减,具体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滨州市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滨州市 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0.5%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2016年1月在职、入职办理中人员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1-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3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无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4日
关于包头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包头市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包头市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包头市2016年社保采用的社平,预计会在2016年6月或7月公布,社平公布前所有离职员工都要按新基数从1月或首次参保月起调整并补收差额,请各单位做好预扣工作。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2日
关于白山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白山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所属地区:白山
执行时间:2016-01-01
主要内容:
根据白山市医保中心的规定,各单位员工申报生育保险,需由本人或家属持医保卡、结婚证等证件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申报生育备案,待生产结束后由本人或家属持备案表及本人建行银行卡去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等待遇申领,款项将在一个月左右直接打入本人银行卡内,津贴费用不汇入企业账户。
为了方便员工及客户,一直是由供应商协助代办,然后将费用再打给员工,但目前白山市医保中心严格要求不允许单位协助办理。请各合作客户针对员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发放做出相应调整,以避免为贵司带来不利的影响。
此次操作变更暂无官方书面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5日
关于白山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关于白山 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缴费比例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0.8%
(三)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四)新缴费比例执行时间:2016-04-01
(五)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9前
(六)涉及差额补缴:否
(七)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工伤保险不能补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安庆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关于安庆2016年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庆
执行时间:2016-01-16
主要内容:
安庆市对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外,有三种情形,可增发生育津贴。
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二是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三是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同时,原符合晚育条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9日
关于2016年度湘潭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湘潭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标准
医疗、生育保险基数范围:2715元-13575元
失业、工伤保险基数范围:2715元-12075元
(三)基数精度:保留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0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均不补缴差额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调整基数后补缴以前月份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在职员工从4月开始基数均调整为2715元,不补缴以前月份差额,离职人员也不补缴差额。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0日
关于2016年度武进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武进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未公布
(2)基数范围:未公布
(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无
(三)基数精度:取整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5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6年度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在职人员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6-05-10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8前
(九)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申报员工工资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申报员工工资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8日
关于2016年度吴江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吴江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160元-16738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至分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1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无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1日
关于2016年度吴江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吴江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2160元-16738元
(三)基数精度:四舍五入至分位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3-25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无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之前由于社保中心未确定基数上下限,当时曾要求按2015年的基数上下限申报,现在基数低于下限2160元的一律按2160元操作,请知悉!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4日
关于2016年度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的通知
(一)采集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
(1)社平工资:未公布
(2)基数范围:未公布(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到10+10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无
(三)基数精度:取整
(四)申报基数内容:申报职工2015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其2016年度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规定执行。
(五)采集人员范围:2016年3月在职员工
(六)新基数采集截止时间:2016-05-03
(七)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7-01
(八)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28前
(九) 注意事项及采集规范:
A.为确保员工利益,贵公司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如未按员工实际工资数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B.通过FESCOAdecco委托当地服务机构以当地服务机构大库名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该服务机构在当地开户的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委托FESCOAdecco在当地为贵公司单立户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应按当地政策允许的开户标准、比例申报与缴纳。
C.基数采集申报不能遗漏。如贵公司未于FESCOAdecco通知的时限内将员工工资数据申报至FESCOAdecco,视为沿用上年贵公司申报员工工资数,并已授权FESCOAdecco按照上年贵公司申报员工工资数进行申报。如该申报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D.因政策规定,已报至当地管理机构的数据不得更改。
E.当地政策要求补调基数的(含已离职人员),FESCOAdecco将通知贵公司,并根据当地政策调整数据。该调整不再要求贵公司另行确认,贵公司应支付相关补调费用。
F. 采集基数表格式、顺序不要改动。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28日
关于2016年度南宁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南宁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新标准
社会保险基数范围:参照2015年基数上下限2342.30元-11711.40元
(三)基数精度:保留一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截止至4月底在职员工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7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2016年7月新基数上下限通知出台后再进行相关补差操作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新入职员工补缴均按新基数操作
(九)其他:
2016年社会保险基数采集工作已经完成,2016年4月开始按已申报的员工新基数来进行缴费,暂时参照2015年的基数上下限2342.3-11711.4执行。
2016年7月后将公布2015年的社平工资及社保基数的上下限,届时会根据新的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同时进行2016年1月到7月的基数补差。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7日
关于2016年度牡丹江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牡丹江失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失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失业保险基数范围:2352-11760
(三)基数精度:保留两位小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5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5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5-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无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否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2016年度临沂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临沂市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社会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公司:未公布
(2)基数范围:2820元-14100元
(三)基数精度:元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4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4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4-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未公布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此基数范围为暂定值,待社平公布后,将另行通知再调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5日
关于2016年度丽江市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丽江市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4年度丽江市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3929元
(2)基数范围:2357元-11787元
(3)大病医疗保险费:单位198元/年,个人85元/年
(三)基数精度:元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8日
关于2016年度丽江市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丽江市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1)社平工资:2014年度丽江市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3929元
(2)基数范围:2357元-11787元
(3)大病医疗保险费:单位198元/年,个人85元/年
(三)基数精度:元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8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旧比例执行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8日
关于2016年度景德镇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景德镇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346元-无上限(经官方核实,下限确为3650元,但社保系统未维护完毕,故还在以3346元实缴)
(三)基数精度:保留整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3-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新基数范围从2016年3月起执行,产生的差额将在4月份的账单中进行退费。目前执行的工伤基数不属于调基,待社保局系统维护完毕后将会再做一次基数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6日
关于2016年度景德镇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景德镇工伤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工伤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3346元-无上限(经官方核实,下限确为3650元,但社保系统未维护完毕,故还在以3346元实缴)
(三)基数精度:保留整数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3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3-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06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按新基数执行
(九)其他: 新基数范围从2016年3月起执行,产生的差额将在4月份的账单中进行退费。目前执行的工伤基数不属于调基,待社保局系统维护完毕后将会再做一次基数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06日
关于2016年度荆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荆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1830元-9150元(3)供应商公积金实开缴存比例: 6%+6%% ~ 6%+6%%
(4)住房公积金免税上限标准:无
(三)基数精度:元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1月
入职办理中 1月
离职 1月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2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否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的基数执行
(九)其他: 供应商实开比例为6%+6%,最高缴纳的公积金月缴额倒推1098元。缴存额计算方式为单边四舍五入取整。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2日
关于2016年度衡阳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衡阳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项目:养老保险
(二)基数范围及社平工资: 经与衡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确认,我司2016年度养老保险年审工作已经结束,此次年审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715-13575,调整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
(三)基数精度:元
(四)调整人员的范围:在职 从2016年01月开始
离职 到2016年03月结束
入职办理中 从2016年01月开始
(五)新基数执行时间:2016-01-01
(六)XP系统调整时间:2016-04-13前
(七)涉及差额补缴:是
(八)调整以后,若需补缴调整以前的月份,按(新/旧)比例执行: 新
FESCOAdecco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6年04月13日
关于2016年度安徽省各地市社保公积金稽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安徽省各地市社保公积金稽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安徽省各地市2016年度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地区:安徽省各地市
二、采集项目:
蚌埠、安庆、黄山、六安、阜阳、池州、宿州、淮北、亳州、淮南、铜陵、巢湖、滁州、宣城地区2016年度社保基数
黄山、六安、淮南、池州、宿州、淮北、亳州、滁州地区2016年度公积金基数
三、采集材料截止时间:
1、安庆、淮南地区社保:
淮南委托北京外企安徽有限公司缴纳的客户请于2016年4月24日前提交;
安庆委托北京外企安徽有限公司缴纳的客户请于2016年4月27日前提交;
采集数据电子稿以及纸件(加盖公章);
2、其他地区社保、公积金
委托北京外企安徽公司缴纳的客户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提交
采集数据电子稿以及纸件(加盖公章);
四、新基数执行时间:
社保、公积金:2016年7月1日
五、新政策依据:
1、蚌人社发【2016】16号文件(蚌埠地区)
2、宜人秘社【2016】80号文件(安庆地区)
六、涉及客户及员工:安徽省各地市我司服务客户以及社保、公积金在缴员工
七、采集要点:
1、采集基数的确定:
A、范围的确定:
①社保:2016年1月之前在职员工以2015年度1-12月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目前淮南市、安庆市社保已确认此采集范围,其他地区如有变动后期补充通知);
②公积金:黄山、六安、宿州、淮北、池州、淮南地区2016年1月之前在职员工以2015年度1-12月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公积金缴费基数;
滁州地区2016年1月之前在职员工以2015年7月-2016年6月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公积金缴费基数;(以上公积金采集范围为参照2014与2015年度,如有变动后期补充通知);
③2016年1月之后新参加工作或再就业的职工,以本人入职月至基数采集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淮南地区员工,按参加工作或重新就业当月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B、基数精度:所有员工基数必须按照四舍五入取整。
C、基数上下限:
各地区社保是在未公布上下限的情况下采集基数,具体基数范围待政府进一步通知
D、劳动工资总额的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照1990年1月《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即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发的工资。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2、采集人员确定:
各城市采集人员详见附件一(马鞍山采集人员后期补充通知);
3、调基后补缴特殊情况:
① 2016.6月申报(新入职)的基数低于下限或者高于上限的员工补缴除了申报月次月按照新的上下限补缴,其余月份一律按照旧的上下限补缴费用。
② 2016.7月起申报(新入职)的基数低于下限的员工补缴一律按照新的下限补缴费用。
③ 2016.7月起申报(新入职)的基数高于上限的员工补缴一律按照旧的上限补缴费用。(以上补缴方式为参照2014与2015年度,如有变动后期补充通知)
4、目前淮南市社保局、安庆市、蚌埠市社保局已发布稽核通知,其他地区我司会在政府部门发布文件通知后及时补充。
个别地区如采集基数范围、时间、补缴方式以及精度等有调整,一并补充通知。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常熟市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暨《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常熟市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暨《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现就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暨《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15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结算的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具体包括:
1、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
2、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
3、养老保险条线统筹的部、省属单位及其职工。
(二)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单位(含条线统筹,下同):2016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开展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0日。
(二)机关事业(含条线统筹,下同):2016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开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5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一)企业单位的受理部门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受理部门为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科(新颜路215号五号楼二楼)。
四、缴费基数
(一)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职工按2015自然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掌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二)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职工暂按规范津补贴后,2015年12月份工资总额申报。
五、所需资料
1、《常熟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检申报表》(附件一);
2、《常熟市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附件三);
3、《常熟市用人单位2016 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附件四);
4、《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原件);
5、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2015年12月发放的职工工资清单;
7、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申报的其他资料(见“基数申报和年检须知”,附件二)。
六、注意事项
(一)2016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附件二“申报和年检须知”,各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基数申报和登记证年检。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实际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基数明显偏低的用人单位,市社保中心将适时开展实地稽核,基数申报结果将以实地稽核意见为准。职工也可向市社保中心稽核审计科举报投诉。
(三)为确保社会保险登记基本信息完整、准确,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及登记证年检时,须变更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错漏项。
(四)为配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统一至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科办理基数申报及登记证年检。机关事业参保单位中企业性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一并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科受理经办。
(五)已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生产经营,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社保登记的,将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用人单位所属地劳动保障所负责辖区内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登记证年检的告知、督促和审核工作,工作可结合劳动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开展。
(七)A级诚信单位及部分规范参保单位直接通过网上平台办理。
附件:
一、《常熟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检申报表》(含填表说明)
二、常熟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登记证年检须知
三、《常熟市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四、《常熟市用人单位2016 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五、《常熟市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单位名单》
常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3日
关于常熟市失业比例调整通知
关于常熟市失业比例调整通知
自2016.4.1日起用人单位失业缴费比例由1.5%下调为1%,个人缴费比例0.5%,补缴2016.4.1日起之前失业按新比例执行。
注:近期关于江苏省各地区失业比例下调的文件陆续出来,省文件里面指出“由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但是各地区在执行1-3月退费的说法不一致,我们各地区的同事也在积极跟进关于退费的问题,但是社保部门一直未给出关于退费的正式文件。所以为了能够使客户收到的退费金额和社保部门所退的费用一致,我们将会在收到退费通知或者退费金额时的第一时间将通知告知大家,谢谢!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8日
关于襄城社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襄城社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参保单位:
一、申报范围
辖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申报资料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表》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确认函》;
3、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公示照片;
4、2015年度应付职工薪酬总账、明细账(有条件的单位附报2015年度劳动工资年报、财务决算年报);
5、襄阳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
6、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公示情况报告。
四、相关要求
1、用人单位据实申报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需考虑缴费基数上、下限因素。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保留到十位。
2、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各申报一份,纸质报表必须与电子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负
。纸质报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电子报表只填报个人月均工资数,不得更改电子表格模式;如信息数据有误,不能更改、删除和增加,请到社保大厅前台办理。
3、缴费基数申报表必须经单位法人、经办人和职工个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5-7天。报送公示照片一张(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报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每月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比例递增强制核定。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襄阳市襄城社会保险办事处(襄阳市老人事局院内襄城社保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3605671
襄城社会保险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关于南通市2016年失业保险调整通知
关于南通市2016年失业保险调整通知
南通失业保险比例下调,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下调至1%,个人缴费比例0.5%不变,失业保险从4月开始调整缴费比例,1-3月多征收部分将在后期进行退费或核减。
以上请知悉!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